成都消费券明天开抢!可与平台促销优惠叠加享受!

随着成都天气渐冷

大衣、羽绒服等保暖物品

都加入”购物清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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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提醒:下周就要立冬了)

算拼单、凑优惠

……

接下来的”双11”、”双12”

预计又将是一场购物的盛宴

除了商家优惠

今年的成都

还有一份惊喜送上

那就是↓↓↓

第四期成都消费券

助力消费者们”再省一笔”

小锦从市商务局获悉,为了让消费者在”双11”享受更多的福利,第四期消费券报名日程提前上线,消费者可在10月31日(周六)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到11月4日(周三)。

红包将于11月9日发放,与第三期消费券无缝衔接,使用时间则为11月10日至12月13日,横跨”双11””双12”两大购物狂欢节,与商家促销同步进行、叠加使用,让消费者的快乐”加倍”。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成都今年最后一期消费券,消费者们请把握机会,调好闹钟,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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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家也能云逛街

我市线上商户平台)支持用券

与前三阶段消费券不同的是,本阶段消费券活动新增线上商户、平台报名渠道。活动主题为”冬日云端消费季”,聚焦用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增量”,业态以云逛街、在线展览展示、电商零售等为主。除继续鼓励餐饮、百货、旅游、住宿、文创、娱乐、体育、成品油零售行业符合条件的实体商户参与活动外,还鼓励符合条件的线上商户和平台参与活动,引导市民扩大消费、吸引游客来蓉消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在哪些线上平台可以使用消费券?

在目前已报名的平台中,支付宝用户可在盒马鲜生、淘票票、饿了么、口碑、飞猪等线上平台选择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消费券;

微信及云闪付用户可在伊藤到家、伊藤全球购、成都苏宁广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步步高超市、家乐福、沃尔玛、人人乐、时代百盛、茂业仁和春天光华店等商超的线上平台(微信小程序或自开发APP)使用消费券,并均可与平台促销优惠叠加享受!

除此之外,据了解,还有更多线上平台正在筹备中,有更多惊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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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18:00派发

1.5亿元红包预计砸中187.5万人

第四阶段消费券活动财政补贴资金将拨付1.5亿元。参加活动的平台和商家要配套开展让利优惠活动或给予消费者额外优惠。据初步测算,微信、支付宝、云闪付3家平台企业和参与活动的线上平台、线下商家总计让利将超过6亿元。

本阶段单个消费券券包设置为80元,内含”满60减20”消费券2张、”满30减10”消费券4张共6张消费券。将在11月9日18:00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3家平台企业以消费券红包雨的形式,向消费者随机发放消费券包。

按测算,总计可派发187.5万个消费券包,与上一期的250万个红包相比,中奖难度或将进一步增大。消费券使用时间为11月10日00:00至12月13日23:59。持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处每笔消费可抵扣1张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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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报名方式不变

各大报名平台已准备就绪

与前三阶段活动报名方式相同,消费者可按照自己的使用习惯,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4日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天府市民云平台的活动入口,选择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中的1家支付平台作为领取和使用消费券的唯一支付平台进行报名。已参加前三期消费券活动的商家将自动参加第四阶段活动,可不再重复报名。

支付宝报名方式:通过APP首页活动页面进入活动页面报名或者搜索”成都”进入活动页面报名。

微信报名方式:扫码或者微信搜索”天府蓉易办”小程序进入活动页面报名。

云闪付报名方式:进入”云闪付APP”点击首页活动页面报名。

天府市民云报名方式:进入天府市民云APP在首页宣传位点击”消费券”活动宣传图,或在首页核心推荐服务-点击”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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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一下大家

第三期消费券

使用截止时间为

11月8日24点

过期作废

还没用完的抓紧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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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四阶段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成都新消费 用券更实惠”活动第四阶段的主题为”冬日云端消费季”,聚焦用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增量”,业态以云逛街、在线展览展示、电商零售等为主。除继续鼓励餐饮、百货、旅游、住宿、文创、娱乐、体育、成品油零售行业符合条件的实体商户参与活动外,还鼓励符合条件的线上商户和平台参与活动,引导市民扩大消费、吸引游客来蓉消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本阶段活动将于2020年10月31日启动消费者报名,11月9日随机发放消费券,使用期限横跨”双十一””双十二”,从11月10日至12月13日。本阶段计划安排财政补贴资金1.5亿元,同时动员参与商家和平台企业叠加推出让利优惠约6亿元,广大消费者将得到更多实惠。

二、哪些消费者可以参加活动?

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且经成都天府健康通认证的消费者,均可报名参加活动。

三、消费者如何参与活动?

与前三个阶段活动报名方式相同,消费者可按照自己的使用习惯,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4日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天府市民云平台的活动入口,选择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中的1家支付平台作为领取和使用消费券的唯一支付平台进行报名,选择确定后不能更改。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每人限领1次消费券包。

四、持券消费者在哪些地方可以使用消费券?

持券消费者可在成都市餐饮、百货、旅游、住宿、文创、娱乐、体育、成品油零售等行业参与活动的实体商户,以及微信小程序、商户自开发APP、盒马鲜生、饿了么、口碑、飞猪等平台参与活动的线上商户使用消费券。参加活动的实体商家将在店铺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活动海报,参加活动的线上平台(商家)将在网络店铺醒目位置展示活动海报,并在收银台醒目位置或消费者线上咨询页面,向消费者提示本商家为活动参与商家,为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提供便利服务。

五、什么时候发放消费券?

2020年11月9日晚18:00,微信、支付宝、云闪付3家平台企业以消费券红包雨的形式,向报名成功的消费者随机派发消费券包,消费者可登录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的活动页面查看是否获得消费券包。

支付宝:首页->卡包

微 信:我的->卡包

云闪付:我的->奖励

六、消费券的面值和有效期是如何?

每个消费券包补贴金额80元,内含”满60元减20元”的满减消费券2张和”满30元减10元”的满减消费券4张,消费券有效期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13日,过期作废。

七、消费券的退券规则是如何?

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使用优惠,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原付款账户,且该次消费券视为已使用。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孟浩 图据市商务局

编辑 唐元

审核 张婷婷 李影 庄伟伟

监制 孟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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