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公告

参与同江市2023年第一期消费券

刷卡满减促销活动须知

一、活动时间

消费券及刷卡满减:2023年3月29日10:00至2023年4月4日23:59,共计7天;

二、活动方式

本次促销活动通过刷卡满减、发放电子消费券等方式进行。参与商家为我市大型超市、餐饮、住宿、加油站等在库限上零售企业

三、活动规则

(一)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须打开手机”定位服务”功能。

(二)参与活动的消费者的银联卡必须绑定在最新版本的”云闪付”APP上的为62开头的银联卡,方可参与刷卡满减消费。

(三)活动期间在指定合作商家,使用银联卡刷卡消费金额达到指定档级,可享受相应档级满额立减优惠。

(四)领券成功后,在活动期间指定合作商家,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门槛后,用户通过手机”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系统自动默认享受符合条件的最大优惠补贴面额。每笔交易仅限使用1张优惠券,不支持叠加使用,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现金、不可重复使用;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消费券领取后不能赠予、买卖,仅限领券人使用。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同一档级限享用1次。

四、领取方式及使用规则

消费券领取须下载”云闪付”APP”点开”首页”栏内的”本地专区”栏内”政府促消费”栏内”佳木斯专区”点击”立即查看”再点击”同江市促消费”栏操作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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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放档位

在充分考虑居民覆盖面、居民基本消费、企业实际经营等情况下,制定发放档位,具体为:

超市及食品销售类:

采取领取消费券分3档进行消费。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7天。活动期间每用户每档级限领1张,到期未使用返回到活动账户滚动发放,不予补发。

1档:单笔消费100元(含)以上立减20 元;

2档:单笔消费200元(含)以上立减40 元;

3档:单笔消费300元(含)以上立减60元。

加油类:

采取领取消费券分2档进行消费。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7天。活动期间每用户每档级限领1张,到期未使用返回到活动账户滚动发放,不予补发。

1档:单笔消费200元(含)以上立减40元;

2档:单笔消费300元(含)以上立减60元。

住宿类:

采取领取消费券分2档进行消费。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7天。活动期间每用户每档级限领1张,到期未使用返回到活动账户滚动发放,不予补发。

1档:单笔消费200元(含)以上立减40元;

2档:单笔消费300元(含)以上立减60元。

餐饮类:

采取领取消费券分3档进行消费。消费券领取后,有效期7天。活动期间每用户每档级限领1张,到期未使用返回到活动账户滚动发放,不予补发。

1档:单笔消费200元(含)以上立减40元;

2档:单笔消费300元(含)以上立减60元。

每卡活动期仅可参与一次,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同江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小组)

同江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小组

2023年3月28日

参与此次促销活动的商户:

同江市万通加油站

同江市新远东国贸酒店

同江市森威商贸有限公司

同江市松花江国际大酒店

同江市家乐购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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