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规则谁说了算?酒家晚市优惠券变早茶用,只因多了个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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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们接到市民梁小姐报料,说她经常去广州酒家吃饭,而店家最近都会给消费者一些夜市赠券,但昨天结帐时用赠券抵消部分的费用,就被告知不能使用?但梁小姐说赠券还没有过期,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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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梁小姐说,她经常到广州海珠区滨江西路的广州酒家消费,最近商家推出优惠,每消费一百元就可以获得15元的赠券,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去消费就可以抵扣不超过总消费额50%的费用。但昨晚梁小姐去吃晚饭时,就被商家告知赠券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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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姐

“工作人员说有6张券不能使用,我说为什么不能用?全部都在有效期内的。她说上面是有盖章的,我完全没有留意盖章这回事,因为一向都是没有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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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对比发现,梁小姐在11月份多次到广州酒家消费,在2号、3号、7号、18号都获得店家的赠券,但只有3号的多张赠券盖了红色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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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子龙

“我们可以看到这张赠券上面了盖了’附加早茶使用细则‘的印章,而一般的市民也不会留意这样的印章,但就算我们认真看也是看不清印章的具体内容,但反而是这些不清不楚的附加细则,会影响到我们日常的消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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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每份印章盖的位置不一样,记者对比多张赠券上印章,还是看不清印章上”附加早茶使用细则”的全部内容,只是大概猜到是早茶可以使用,抵消金额不能超过总消费的30%。这张赠券背面明明写着可以晚市使用,为什么多了一个印章,就变成了早茶优惠券呢?工作人员就这样解释。

广州酒家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有这个章就是早餐用的,没这个章就是晚餐用的,有规定的。”

记者:”为什么有时候给的赠券是有章的,有些时候给赠券是没有的?”

工作人员:”11点前拿就有章, 11点后拿就没有。”

但梁小姐说,店家当时并没有解释清楚,而她又很少去饮茶,赠券过几天就变成了废券。

梁小姐

“不是钱的问题,省也只是省几十块,是被骗的感觉,我觉得是诚信问题。”

在刚刚过去的双十一,电商提供各种优惠券,就被市民吐槽规则烧脑没诚意。而在实体店的消费中,市民同样会遇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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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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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以后发现周末不能用,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广州市民 崔小姐

“有时候看不清去了消费,去到以后已经坐下来了,就不可以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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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梁小姐的赠券,有法律人士就认为,商家这种模糊不清的印章不能认定为赠券的使用细则修改,而”附加早茶使用细则”的表述应该是增加赠券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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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高江雄

“‘附加早茶使用明细’也就是说这张券后面已经有了明细。这个是属于附加性条款。也就说夜市和早餐都可以使用。”

广东台记者:徐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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