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含个体)消费券促销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消费券发放相关事项的通知》(吉商运[2022]55号)的文件精神,在现行限上企业作为消费券促销活动参与主体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范围,将限下小微企业(个体)列入消费券活动参与主体,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限下小微企业(个体)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投放方式:线上投放、线下核销

二、投放平台:支付宝APP”码上优惠”小程序

三、参与范围

参与活动报名的商家应为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按时完成企业(个体)年报。四、手续费规则核销政府消费券须使用吉林省码上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为参与活动商家提供的收款码,使用该收款码所产生的每笔订单须正常支付商家手续费,为交易额的0.3%,即3‰。

五、参与条件

参与活动商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参与活动报名的商家应为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行业分类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 商家须使用吉林省码上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为参与活动商家提供的收 款码。

(三) 商家经营期间使用收款码牌产生的流水需满足最低标准,方可参与市政府中小微(含个体)消费券促销活动(标准参见报名页面)。咨询电话:400-0780-003

六、相关规则

1.消费券满减条件以扫码支付金额为准,消费券不能拆分使用,不能叠加用,不可转不可售卖、不可找零、不可提现,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加油卡等。

2.消费券可以与当前商家开展的其他线下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3.消费券必须在延吉市内支持支付宝移动支付的实体消费场所使用,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消费券自动作废,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七、具体报名行业流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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