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乐购金城”消费券促销活动通告

桦甸市”乐购金城”消费券促销活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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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我市将于4月14日至5月15日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发放时间
活动分两期进行发放。
(一)发放时间:
第一期: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第二期: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
(二)承兑时间:
第一期:2023年4月14日至4月26日9:00-21:00(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收回用于第二期发放)
第二期:2023年4月28日至5月15日9:00-21:00
二、消费券面额
(一)家电类消费券
消费满1000元减150元,满2000元减350元。
(二)综合商品类消费券
消费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50元,满500元减150元。
三、活动要求

1.本次政府消费券活动适用于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需要在支付宝绑定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2.严格按照公告发放日期发放,在有效期内进行承兑,逾期未用,视为放弃。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

3.消费者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放弃该次优惠,享受的优惠金额需全额退回。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发生退货,只能使用付款的原方式退款,且仅退给消费者实付资金,优惠金额不返给个人,转换退款支付方式视为违规;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无法再次使用。

4.如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违规作弊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5.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由桦甸市商务局负责。

四、获得方式及流程

通过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小程序进入桦甸市政府消费券活动页面,以抢券方式领取电子消费券并使用。活动期间,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用户限领1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一)抢券方式
第一步,手机打开支付宝APP;第二步,首页上方搜索拦内输入”码上优惠”并点击搜索;第三步,点击”码上优惠”小程序后,点击上方活动入口;第四步,进入领券页面并领取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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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券使用流程
领取消费券后,可在支付宝APP首页卡包内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线下前往活动指定商家消费,出示支付宝付款码即可使用消费券进行金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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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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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楠楠

责编:谢郑阳

监制:曹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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