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券来了!明晚8点第四轮嘉兴消费券这么领

刚刚,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从嘉兴云购物节组委会获悉,第四轮嘉兴消费券将于明晚8点开放预约,本次将发放汽车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旅游住宿消费券、图书消费券、通讯信息消费券五大类券,总价值达7000万元。

具体怎么预约,有哪些使用规则?跟着小编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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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第四轮消费券各类细则

一、第四轮消费券通过微信平台进行预约及发放。预约时间:4月15日20:00起。发放时间:4月17日20:00。发放种类:汽车消费券、餐饮消费券、旅游住宿消费券、图书消费券、通讯信息消费券。汽车消费券预约时间:4月15日20:00至4月17日中午12:00,发放时间:4月18日20:00。

二、发放有效范围:全体在嘉人员(包括域外来嘉人员)。

三、汽车消费券可独立申领。除汽车消费券外,用户还可预约2种其他行业消费券,发放环节最多只能随机领到一种行业的一张消费券。使用到期时间为4月23日23:59。

四、本轮消费券计划发放总额为7000万元(含前期发券后未核销金额)。汽车消费券共发放4000万元,共1万份。餐饮消费券共发放1000万元,共24万份,其中300-100元券4万份,100-30元券20万份;旅游住宿消费券共发放600万元,共9万份,其中300-100元券3万份,100-50元券6万份;图书消费券共发放400万元,共8万份;通讯信息消费券共发放1000万元,共5万份。

五、严禁商户和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券利益,禁止将行业消费券用作其他用途。如查实组委会将追究责任。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有疑问,请咨询9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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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券细则

1.领券规则:4月15日20:00起至4月17日12:00,用户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汽车消费券申领】进行申领。申领时需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并选择相应的汽车消费券种类。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申领所填写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申领微信号实名认证信息一致,则视为同一用户,如不一致,将造成汽车消费券金额无法发放。如需查询微信实名认证情况,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支付】- 右上角三个点 ,选择【实名认证】进行查看。申领用户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阅读并同意【嘉兴市汽车券活动说明】。

2.兑奖规则:申领结果将于4月18日20:00通过【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留意。同一用户最多中奖一次。用户可于4月18日20:00至5月25日23:59,点击公众号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兑奖】进行兑奖,兑奖时需上传机动车销售发票照片、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并填写行驶证注册日期、车牌号、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发票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其中行驶证注册日期与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需在4月18日(含)至5月25日(含)期间。同时,上传信息需与微信号申领填写身份信息一致。嘉兴市有关部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过【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进行1对1通知。审核通过后,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对应金额发放至用户微信钱包。逾期未完成兑奖信息上传的用户,将无法获得消费券金额。

3.消费券规则:抽中3000元汽车消费券的用户需购买3万元(含)以上的机动车,并在兑奖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金额发放;抽中5000元汽车消费券的用户需购买10万元(含)以上的机动车,并在兑奖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金额发放。以上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4.汽车消费券使用范围: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名单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消费券可用商户】-【汽车消费券可用商家名单】。

5.汽车消费券仅限在政府审核通过的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新车。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消费券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如发现违规使用,一经查实,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6.可同时兼容汽车销售商的其他优惠活动。

【小编提醒!!】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名单,可在活动开始前往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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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券细则

1.使用范围:可用微信收款商业版(微信商业支付)的嘉兴区域内各餐饮单位。建议消费者在用券消费前,与商家提前确认。

2.线下到店消费时,方可使用。

3. 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4.可同时兼容餐饮单位的其它优惠活动。

5.发放的消费券,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商家收款时,无需修改收款流程,消费券自动核销,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无需垫资,也无需凭证报销。

旅游住宿消费券细则

1.使用范围: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景区、酒店、景区内商铺(餐饮商户)、旅行社、民宿、长三角旅游pass卡等,具体商户名单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消费券可用商户】。

2.线下到店消费时,方可使用。

3.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含300元),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4.可同时兼容参与活动的商户的其它优惠活动。

5.发放的消费券,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商家收款时,无需修改收款流程,消费券自动核销,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无需垫资,也无需凭证报销。

图书消费券细则

1.使用范围: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实体专营图书销售商店,具体商户名单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消费券可用商户】。

2.线下到店消费时,方可使用。

3.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含150元),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4.可同时兼容参与活动的商户的其它优惠活动。

5.发放的消费券,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商家收款时,无需修改收款流程,消费券自动核销,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无需垫资,也无需凭证报销。

通讯信息消费券细则

1.使用范围:嘉兴区域内三大运营商及其下属网点,具体商户名单可关注”嘉品汇云购物”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消费券】–【消费券可用商户】。

2.线下到店消费时,方可使用。

3.每张信息消费券按照面额(200元)用于购买5G手机(默认价格不低于1900元),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不足部分由用户补足。可同时兼容商户的其它购机优惠活动。

4.三大运营商5G资费套餐在原有基础上连续3个月每月赠送20G流量。

5.发放的消费券,为政府出资的消费券。商家收款时,无需修改收款流程,消费券自动核销,政府出资部分将与用户付款金额同时合并到账,无需垫资,也无需凭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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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俞佳友

主编 | 陈培华

责编 | 王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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